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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个转企”意见 8项措施助力个体户转型升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新网广州6月1日电 (许青青 高璐)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鼓励个体工商户迎难而上、发展壮大?记者1日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8项具体措施,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进一步激发全市市场主体新活力,释放更多制度红利。

据介绍,《意见》明确提出推动“个转企”工作的三大基本原则:支持个体工商户自愿转型升级,采取分型分类、差异化帮扶措施引导存量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支持具备企业设立基本条件的新增个体工商户直接申请登记为企业;尊重个体工商户自由选择转型升级类型,拟转型个体工商户可依法申请登记为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实现个体工商户自主办理转型升级,开设“个转企”绿色通道,优化登记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以及深度拓展电子化要素应用,加速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意见》重点强调了8项工作措施。其中,构建“一户一档”转型升级培育库,定期对培育对象进行调研走访,提供政策解读和转型升级辅导等服务。简化“个转企”商事登记服务流程,为“个转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设立“个转企”服务专窗,做到“专窗受理、专人专办”。个体工商户拟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一并办理转型企业设立登记和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即收即办。“个转企”不改变住所(经营场所)的,无须重复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

同时,持续优化升级广州市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全面整合“照、章、税、保、金、银”等多部门事项,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登录一个平台可一次性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申领、免费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和税务UKey、办理就业和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事项,实现个体工商户无障碍转型。

此外,《意见》还明确,要加强名称权保护力度。保护原个体工商户享有的名称权,支持顺利转移至转型企业名下。在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原则下,允许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助力老字号通过升级转型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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